怡海集团内部员工推荐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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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怡海置业集团、怡海教育集团、怡海达丰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舍宾亚洲(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飞美容院俱乐部有限公司。
职责分配
人事部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各部门负责协助人事部做好内部推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及发放时间
推荐副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600元/人;
4.2 推荐主管级人员400元/人;
4.3 推荐部门专员 200元/人;
4.4 内部推荐奖励发放时间:被推荐人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发放一半;入职半年后仍在职并表现良好发放另一半。
内部推荐流程
5.1 员工依据公司招聘岗位的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部,人事部做好登记工作以备查;
人事部和用人部门按岗位要求和公司要求对被荐人进行严格初试和复试,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人事部告知推荐人,并于月底汇总统计表交财务发放推荐奖金。
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的原则
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不能是亲属关系,且提供的个人信息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否则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6.2 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职业素养等要求);
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被推荐人员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及经济纠纷;
不适用此制度情况
人事部员工不适用于此制度;
7.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推荐不适用于此制度。
怡海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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