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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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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目 录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总公司员工队伍建设, 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获取总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则
总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二章 招聘计划
第三条
提交需求
各部门或管理处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附表
1),
报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签名同意,交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招聘计划
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
第五条 招聘渠道
根据需招聘的工种、入职条件、招聘的难易度、所需招聘人数等情况,行政人事部在制定招聘计划时予以确定每次招聘信息的发布方式,招聘的渠道通常有以下几种:
1、 媒体刊登招聘广告;
2、 互联网站招聘信息的发布;
3、 社会有关机构组织的现场招聘会;
4、 教育机构组织的校园招聘会;
5、 人才中介机构的推荐;
6、 猎头公司的人才推荐;
7、 本公司员工的推荐;
8、 本公司内部人员调配;
9、 其他的招聘渠道。
第六条 招聘信息发布内容审批
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在发布招聘信息之前,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发布内容,必须经过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才能发布。
第三章 招聘流程
第七条 招聘工作的组织
招聘计划经批准后,相关的招聘组织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及用工管理处 / 部门共同负责。行政人事部及用工管理处 / 部门应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发布的招聘信息内容发布计划招聘信息。
第八条 招聘工作的分工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的职位高低作划分,普通员工(领班或以下职位)由用工部门负责面试和办理录用手续,主任 / 主管或以上职位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
第九条

初步筛选
招聘信息发布后,行政人事部及用工管理处 / 部门接受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资
料进行整理、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第十条 面试
1、 确定面试人选后,行政人事部或用工管理处 / 部门将通知应聘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前往指定的地点接受面试。
2、 应聘人员填写《侨鑫集团有限公司职位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件、证书、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职位的面试由相关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或用人部门负责人授权的专业人员主持、所在的管理处行政部人员参加。
4、 应聘主任、主管、经理职位的人员由用工管理处 / 部门的负责人和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面试。
第十一条

笔试
对于应聘有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岗位的人员,在面试进行前由用工管理处业技术能力测试题, 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合格并通过面试才能被总公司录用。要求的岗位主要包括:

/ 部门安排做专有专业技术能力
1、

电工
2、

电梯工
3、 空调工
4、 木工
5、 管理岗位(如:物业助理、管理员等)
6、 必要时其他的岗位
第十二条
实际操作测试
对于应聘有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岗位的人员,在面试进行前由用工管理处
/ 部门安排做实
际操作测试,有实际操作能力要求的岗位主要包括:
1、
文职人员的电脑操作
2、
安防人员的体能测试
3、
清洁人员的清洁实操
4、
必要时其他的岗位
第十三条 复试
应聘经理职位的人员,除了经过第十条的面试程序之外,还需总经理面试。
第四章 招聘要求
第十四条 时限要求
1、 原则上面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岗位需试工的除外)。确因面试工作量大,可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
2、 对于普通员工的录用,用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录用人员。
3、 在面试或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总公司录用通知即视为没有被录用。
第十五条 笔试、实际操作测试题目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题目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出题,并交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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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