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LZH12-2018
私车公用补贴 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分发号:
修改状态: 0
版本号:A
2018年 7月 10 发布 2018 年 7月 10日实施
南洋电气 辽宁有限公司
起稿人
高源
文件编号:
NYLZH12-2018
审核人
版本/修改
A/0
主题
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批准人
执行日期
2018年 7 月 10日
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使用资源,鼓励员工在抚顺、沈阳地区使用私家车办理与
工作有关的事务,公司采取补贴措施促进快捷、高效开展相关工作 , 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的私家车。
车辆条件
车辆应具备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有效证件,年检期限应在有效
期内。
车辆性能完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本规定所指私车,指七座以下小型汽车(不含货车、客车、摩托车等) 。
车辆使用申请
在抚顺、沈阳地区因公使用私家车,应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
部出差用途。
抚顺、沈阳地区以外用车,由公司安排车辆及指定驾驶员陪送。
补贴标准(已享受到公司补贴的车辆除外)
油费报销标准:(见常用里程表或地图里程作为参考)
补贴按起点至目的地单程、往返实际公里数计算, 元/ 公里元计算。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实报实销。
报批程序
用车人填制《私车公用油补申请表》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车牌等,目
的地、出差事由等事项,经部门经理确认,综合管理部核实里程数,分管副总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