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价办法》简介青岛海关关税处价格科李庆鹏 2008 年 04 月份现行的《审价办法》是 2006 年 03 月 28 日由署长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 14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自 2006 年 05 月 01 日施行。《审价办法》的框架结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三节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第四节特殊关系第五节除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第三章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四章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第五章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六章完税价格的审查确定第七章附则第一条立法的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第二条海关估价的原则客观公平统一第三条《审价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进出口货物例外: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第四条保密规定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货物的成交价格+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保险费第六条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估价方法的使用顺序相同货物价格磋商类似货物倒扣价格计算价格合理方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关境线卖方买方货款货款 10/ 10/ 台台单证销售说明:成交价格为 USD 10/ 台 A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关境线卖方代理买方说明:成交价格为 USD 11/ 台卖方货款货款 11/ 11/ 台台单证货款货款 9/ 9/台台单证价格 11/ 台销售 B间接支付由于卖方欠买方债务,因此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已经扣减掉上述债务买方向第三方清偿卖方欠第三方的债务间接支付案例( 1) 卖方过去欠买方 4000 债务买方卖方货款: 6000 实际: 2000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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