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校职教中心:
为提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运行的规范性,保证质量,根据《林甸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十二五”期间相关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进行总体检查。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2011——2014年立项的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2)“十二五”教育科研工作
主要是立项课题的运行情况,包括:课题按计划科学规范实施情况、课题阶段性成果及其应用情况、课题研究档案建设情况、科研工作开展情况、课题研究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情况、单位承诺的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等。
二、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县教科所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各校科研工作全面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主抓教科研的校长或科研主任工作汇报;
2.县教科所检查专家组,对各校科研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打分。
四、其它有关问题
1.本次检查结果,将与“十二五”末期优秀科研成果、优秀科研集体、优秀科研个人评选直接挂钩;
2.对至今未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3.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缺失或混乱的单位,将给予限期整改等处理,在“十三五”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从严审查,并不得申报“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附件:林甸县“十二五”教育科研工作检查评价表
林甸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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