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弗罗姆《爱的艺术》有感
生命仅从其纯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秘密。在人性方面,每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来说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
我们了解自己,但竭尽所能,我们还是不能认识自己。我们了解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不是一件东西,他人也不是一件东西。
我们越是深入了解我们自己或他人,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忍不住想去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此人之为此人最核心的部分。
想知道这种秘密有一种很危险的方法:就是拥有对别人绝对的权力,一种能够让别人去做我们想要他们做的事的权力,感受我们想要他感受的事,思考我们想要他们思考的事,这样,他就变成了一个东西,一件我们的东西,我们的占有物。这种想去了解的极端形式就是施虐狂。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他们公然使用着这种残忍的方法。将一个东西扯开,把它打碎,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他扯开一只蝴蝶,残忍地把蝴蝶的翅膀折断,他想要认识蝴蝶,想迫使它交代自己的秘密。残忍本身是由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激发的: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与生命的秘密。
还有一条认识生命秘密的途径,那就是爱。爱是对他人的积极洞察,在爱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欲望通过结合得以平息。在融合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对方,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所有的人——但仍是“一无所知”。不是通过我们思想所给予的知识,而是通过融合的体验——对人唯一合适的方式,去了解他人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
施虐狂的动机是要了解秘密,但却如从前一样一无所知。我已经把生命撕撤得一块一块的,但我所做的不过是破坏生命而已。只有爱才能带给我知识,在融合的过程中回答了我的提问。在爱中,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在深入对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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