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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doc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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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为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形成竞争激励的学校用人机制, 启动学校内部活力, 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 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聘任原则 1、定岗定员教职工的具体工作岗位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全面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试行岗位设置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各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2 、双向选择教职工聘任工作中,坚持学校和教职工的双向选择,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有机结合, 在确保学校正常工作进行的同时, 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利和正当要求。要严格控制落聘人员数,保证在编教职工的上岗数。 3 、公开公平,择优选聘教职工聘任工作,要严格按程序阳光操作,公开编制定额、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公平竞争。 4 、各学校聘用时,所在学校原教职工不得超过所核编制的 80% 。男 53 周岁、女 48 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可优先聘任,年限的计算时间均以当年 8月 31 日为界限。 5 、推行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 立足我校实际, 建立和完善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切实解决我镇村完小、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1)、按照促进均衡、相对稳定、有利发展、就近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 大稳定、小调整。交流以轮岗方式进行, 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 年。( 2)、交流对象原则上为复兴镇中心小学男 53 周岁、女 48 周岁以下的公办教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 也可以列为交流对象。不轮岗交流的岗位及人员有: 中心小学一、二层机构负责人; 中心园园长、村校校长( 教学点负责人); 中心小学财会、保管、图书管理员、计算机教学及维护人员、定向分配的专业教师; 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子女未满 3 周岁的女教师, 暂不交流。( 3)、交流的比例:参加交流的教师数量原则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 20% 。在 5 年内完成一次“定期轮岗”工作, 每位教师到轮岗学校任教年限为 2 学年, 采取分年度、分批次的方式进行, 每学年安排一期轮岗。列入应交流范围的教师, 要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申请轮岗交流。对自愿交流的教师,在今后晋职、评优等方面将给予倾斜。( 4)、相关政策要求①、自 201 2年秋季起, 凡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 岗位等级晋升竞聘和参评县级以上“骨干、优秀教师”的专任教师,原则上近六年内要有易校交流任教的经历,凡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 在 201 2 年拟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报名参加交流,是否列入本次交流由学校统筹安排, 报名交流人员在本次未交流的,经中心小学审核后可先申报(参评、提任) ,但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轮岗交流。②、中心小学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并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的交通或生活费补贴。③、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岗位竞聘时不得晋升高一等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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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