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最新完整版)
消防验收标准
目 次
前言……………………………………………………………………………………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5、水灭火系统 (13)
6、气体灭火系统 (32)
7、防排烟装置 (49)
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2)
9、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4)
10、防火卷帘、防火门 (55)
11、资料 (61)
12、检验规则 (62)
13、检测结果处理 (63)
前 言
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李芳、董。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类(主要项)、C.类(一般 A类(关键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喷水灭火及信号有反馈显示,或该系统中 防排烟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设施能防烟或排烟及信号有显示,或该系统中单位产品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
B类(主要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基本功能稳定可靠性的辅助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重要质量和项日 C类[一般项)
可能间接影响系统辅助功能稳定可靠性的必要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或者单位产品一般质量和项日特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布线
管路加固措施
技术要求:
a)管路入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穿线之前,管口去毛刺。进入吊顶内敷设,盒的内
b)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检验类别:a) b)C
检验方法:目测、手感。
管路连接处理
技术要求:
a)导线穿管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b)敷设于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路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检验类别:a)A,b)C
检验方法:目测。
导线接头
技术要求: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检验类别:B
检验方法:目测。
管路接线盒
技术要求:当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当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当管子长度每超过20 检验类别:C
检验器具:0一50m卷尺。
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管子长度,核定接线盒位置。
管路材料
技术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
b)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应采取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 检验类别:a) b)B
检验方法:目测。
布线要求
技术要求: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 检验类别:C
检验方法:目测。
传输线路导线截面积
技术要求:;槽敷绝缘导线截面积不小于0.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最新完整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