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doc最新版
精选doc最新版
.
.
精选doc最新版
.
信用社(银行)限时办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全体员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打造核心竞争力,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树立良好的信合社会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限时办理,是指客户办理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信用社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服务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当事人提交的有关事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联社各部门(中心)、辖内各营业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职责明确,责任到岗的管理办法。
办 理 时 限
第五条 对信用社内部人员和客户提出的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或答复,属于例外的一些重大事项,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会同其它单位、部门办理的或需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有时限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的答复。
精选doc最新版
精选doc最新版
.
.
精选doc最新版
.
第六条 文件的收发和公文办理事项时限要求。
(一)收到文件后需要办理的公文,县联社办公室应及时根据公文紧急程度,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公文紧急程度办理的时限:
:在1天内办结;
:在3天内办结;
:在5天内办结。
(二)对发文机关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办公室在收到文件后要按照发文要求的时限内督促办结。
(三)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适应本单位办理的,应在接到公文后1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会签文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五)领导批办的一般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对于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部室应当在时限前向发文机关或交办单位说明理由;
(七)对于领导签发后的公文,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精选doc最新版
精选doc最新版
.
.
精选doc最新版
.
第七条 对营业机构(含县联社营业部,下同)提交的各种请示、审批事项(大额贷款、大额费用等)的办结时限要求。
各营业机构提交部室的请示、审批事项,应由各部室作出审批意见的,应在收到请示后的2个工作日内回复;应由县联社分管领导作出审批意见的,应在收到请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回复;应由县联社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审批意见的,应在收到请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八条 各营业机构对各种信贷业务的办理时限要求。
(一)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门市直发,随到随办,办结时间不得超过当天;农户其它贷款办结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个人抵押贷款在信用社权限内的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超过信用社权限上报业务部门的,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报县联社领导单人审批签字的,分管副主任权限内的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主任权限内的不得超过5个(含副主任时限)工作日;贷审会研究审批的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含理事长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公司类贷款在营业机构负责人权限内的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报县联社审批,在分管领导权限内的,审批签字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贷审会研究审批的,不得超过7
信用社(银行)限时办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