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奖惩及修旧利废奖励办法为了推进本公司设备管理水平, 提高设备利用率, 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整体提高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 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生产安全,进而为公司节俭成本,细化管理、管理重心下移, 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气部分: 1 、考核办法: 1 、如本工段设备出现保护动作,非电气人员检查出现的故障, 本工段不负责任,在未经查明原因电气人员送电,造成的设备损坏, 按设备维修费用的 15% 进行考核。 2 、对于未进行及时保养或巡检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坏,按设备维修费用的 20% 进行考核。 3、因机械部分造成的设备损坏, 电气人员发现未及时汇报处理, 考核当事人 100 元。 4 、电气人员发现故障未按正确操作规程停电造成设备损失的, 由电气工段全体人员承担,如发现问题通知炉长或班长停电处理,但为给予停电造成的设备损坏,电气工段不予承担责任。 5 、电气设备出现大型事故,由生产部研究讨论视情节大小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及处理。 2 、奖励办法: 由于电气配件种类多、损坏程度大,特制定修旧利废奖励办法。 1、在电气人员巡检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给予当事人奖励 100-200 元(注: 本职工作范围内不予奖励)。 2、关于修旧利废奖励办法,根据所修不同设备部件的金额给予不同奖励,修好一个部件奖励部件金额的 20% 。二、维修部分: (一) 、考核办法: 1 、如维修工段出现因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按维修费用的 15% 进行考核。 2 、由于设备责任人维护巡检不认真造成的设备事故,给予责任人 100-500 元的考核处理。 3、因电气部分造成的设备损坏, 电气人员发现未及时汇报处理, 考核当事人 100 元。 4 、设备出现大型事故,由维修工段内部做处理方案递交到上级部门审批。(二) 、奖励办法: 1 、在维修工巡检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给予当事人奖励 100-200 元(注: 本职工作范围内不予奖励)。 2 、每修一块底部环奖励 1000 元(注:修复后的使用寿命保证正常使用 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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