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征询题,确定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会前的预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处理的征询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早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视。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展。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本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征询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
四、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视。
五、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针对本支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征询题,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通过组织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良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六、党委(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注重会前的各项预备工作,提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实在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详细,针对性强,要明确详细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组织)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七、党委(党组)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视。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展说明和总结。
八、每次民主(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应当以书面方式将党员、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到上级党委(组)。
学校规章制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