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车费报销制度
应聘者车费报销制度
应聘者车费报销制度
外地应聘者面试车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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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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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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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应聘者面试车费报销流程
目的
塑造企业形象,激励应聘人员和建立一支优秀的职工队伍;
规范应聘者车票报销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邀约的外地应聘者(非上海)。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执行监督及汇总;
人资专员负责票据收集、审核及统计;
财务部门负责报销转账。
内容
享受此规定的对象及条件
受公司邀请前来上海面试应聘的所有外地人员,无论公司是否录用都可报销往返路费。
公司表示录用但是应聘者因为个人原因或待遇等问题不同意入职,也可报销往返路费。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应聘者口头表示愿意入职后又单方面放弃合作,不予报销路费。
以当天或前后一天往返上海车票为依据。
报销时间
往返车票报销时间:当次招聘结果已告知应聘者且确认入职或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交往财务部门,一周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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