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 条为使工业电视系统的工程设计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 . 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一般有线传输电视信号的闭路电视系统。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应从实际出发,注意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的设置范围,宜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过程中,凡属条件恶劣(高温、高粉尘、高噪声、强放射性辐射等),操作人员不易直接观察到而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又必须边观察边操作的生产部位,应设生产过程监视电视系统; 二、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可设置企业(车间)生产调度监视电视系统; 三、生产过程需要远距离传送化学成份分析结果或其他数据图表时,可设置图象信息传递电视系统; 四、根据生产工艺实际需要,应设置特殊场合的工业电视系统。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第二章系统设计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生产工艺操作及管理的需要,并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工程环境条件等要求。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信号制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黑白工业电视信号可采用 D制式,扫描方式可为随机隔行或 2∶1隔行扫描; 二、彩色工业电视信号可采用 PAL -D制式。第 条工业电视宜采用黑白电视系统;在对监视目标有彩色要求时,可采用彩色电视系统。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的图象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图象信息传递用的黑白工业电视系统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 450 电视行; 二、一般生产过程监视用的黑白工业电视系统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 350 电视行; 三、环境条件恶劣情况下使用的黑白工业电视系统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 300 电视行; 四、彩色工业电视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 250 电视行。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应能连续开机工作。第 条工业电视系统宜由摄象、传输、显示以及控制等部分组成。选用系统设备时,各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第 条集中监视多个分散目标的工业电视系统,宜设视频切换装置。第 条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象或数据图表视频信号的工业电视系统,应设磁带录象装置。第 条在监视目标的同时,需要监听现场音响的工业电视系统应配置伴音系统。第 条设有视频切换装置的多台摄象机单个监视器的工业电视系统,如有同步要求,宜采用主从同步方式或外同步方式。第三章设备选择第 条选用黑白摄象机,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常用摄象管选择: 当被摄物体的照度在 50Lx 以上时可用硫化锑管,10Lx 以上时可用碲化锌镉管及固体摄象器件,1Lx 以上时可用硅靶管。二、扫描制式: 图象中心垂直清晰度要求不大于 300 电视行时, 可采用随机隔行扫描制式的摄象机; 要求大于 300 电视行时,宜采用 2∶1隔行扫描制式的摄象机。三、摄取固定目标的摄象机,可选用定焦距镜头:在有视角变化要求的摄象场合,可选用变焦距镜头。镜头焦距的选择应根据视场大小和镜头到监视目标的距离确定。焦距应按下式计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