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促进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
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各类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继续落实好以往优惠政策的根底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到村任职效劳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期满时,本人申请留任的,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期限为本届期满。对其他自愿留村效劳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
二、鼓励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期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关部门免费为其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工程推介、资金支持等创业效劳。对自主创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基金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帮助其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
三、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期满并自愿通过提高职业教育技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应免费为其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效劳;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意向但缺乏相应技能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就业培训机构免费为其开展1至2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每年选择局部有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为未就业的效劳期满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和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按有关规定给予岗位补助和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见习期间,优先选择见习生就业,期满仍未能就业的,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鼓励企业招用效劳期满的到村任职效劳高校毕业生,按照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政策,企业可申请享受1年的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助。同时,可按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六、省人才交流中心每年为基层效劳期间或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举办3次专场招聘会,组织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面向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各州市地人才交流机构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专场招聘会,并根据各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招聘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工商联,州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七、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省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特殊岗位除外〕。〔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省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专业设置可适当放宽到相邻或相近专业。〔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各州市地为效劳期满的到农村牧区基层效劳高校毕业生举办各类就业和考前培训班,支持效劳期满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考试。州地市、县市区要及时为在基层效劳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考录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十、省、州市地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拿出不低于70%的职位面向到基层效劳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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