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浅见
工程结算审计浅见
建筑工程审计以《审计法》为指导,以工程造价定额及相关取费定额标准等工程造价文件为主要依据,对被审计项目的结算费用正确性、合理性做出评价。审计工作是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有效保证了国家财产安全及人民生命安全。如何使用好国家财政资金,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是审计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近几年对政府资金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践中,我们针对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归纳为几个方面,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管理建议和改进措施,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由于前期预算及工程管理工作导致的竣工决算问题
。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施工企业为接近标底,在预算中有意漏项,待结算时再补上。具体表现为投标中低报价,结算时高要价。如某单位功能楼工程标底357万元,施工单位故意模糊工程、模糊结构及模糊所用材料等手段有意漏项,使该工程中标价为335万元。中标后,该施工单位便以建设工期太短为由增设“赶工费”项目,向建设单位索价30万元,致使最后的合同价还是超过了标底。待结算时,该施工单位又以多种增设项目为由再向建设单位索价45万元,大大超过其335万元工程标底价。
。
由于工程决算书由施工方编制交建设单位审核,施工方为了多算工程款往往高估冒算工程造价,其表现形式是多计工作量、高估材料价格、从高套取定额费用项目等等。如某单位一幢办公大楼工程的标底为850万元,而中标的价格是1 100万元,高出的250多万元几乎是从隐蔽工程到柱梁板内部钢筋结构工程,至少有6个定额分部工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多计工作量。高估材料价格是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造价的重要内容。尽管每个季度各个地方建筑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都要发布主要
建材的市场价格信息,但是仍然会有涵盖不到的部分主材价格,或者由于规格型号与信息价不同,而导致的建筑主材价格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其中材料在工程造价中占很大比重(大约占工程造价的70%)。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造价,往往在材料上大做文章,以谋取高额利润。利用材料价格不透明虚报价格,多计工程造价。尤其是装饰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由于品种多、规格杂、质量千差万别、价格不易掌握,施工单位常常隐瞒并虚报价格。在实际操作中,施工方往往利用专业优势选取一些不通用、品牌新的材料或购买材料时以种种理由舍近求远,以达到虚报价格的目的。另外在材料价格调整时调涨不调跌。有些材料的市场价高于定额价,施工方在调整材料价格时只调整高于定额价的材料而不调或少调低于定额价的材料以达到虚增造价的目的。
。
建设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当中,由于派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一些施工监理中介机构的工程监理工作当中责任性不强或者在工程中收受了施工单位的好处等,对于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签定比较随意,对于±00以下桩基础、基础梁部分及柱梁板的现浇混凝土施工结构部分,混凝土标号的强度等级签证,实际使用低标号混凝土签证为高标号混凝土,实际使用小号直径的钢筋,签证为大号直径的钢筋,等等这些都是施工单位为达到虚增造价的目的。
二、决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工程结算审计浅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