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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董事长办公会议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实行公司董事与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参加的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初或月末召开。若遇重大事项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经理层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2、检查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征求董事及高管人员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意见;
4、检查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5、研究讨论董事会相关职责的工作安排;
6、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7、沟通研讨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也可根据需要指定公司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以及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管人员。此外,董事长也可根据需要,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提前三日将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的通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送达出(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因故不能出(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于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出(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并抄送监事会备查。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拟定,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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