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法律实务操作案例法律实务操作案例
(七)(七)
制作:伍勇 律师
2011年03月25日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解除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2
案例:
• 李某35岁,工作已有11年,现系某公司员工,2006年9
月15日与某公司签订有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
• 2010年7月17日,李某周末外出旅游时,不慎摔伤,造
成左腿股骨骨折,经医院手术后住院治疗。公司为李某在
社保机构为其报销了规定的截止7月底的诊疗费、手术
费、药费和住院费。
• 同年8月底,李某要求公司继续支付其医疗费用,并补
发病假工资,公司未作答复。
• 9月16日,公司以与李某签订合同已到期为由,通知李
某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再支付李某的医疗费用。
• 李某不服,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3
问题:
• 1、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 答:不合法。
• 2、李某可以依法提出哪些主张?
• A、病假工资;
• B、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4
医疗期规定:
• 《企业职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5
法律规定:
• 第四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 第四十二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6
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一览表
解除原因 解除条件 注意问题 解除限制
1、医疗期满;
医疗期满
解除 2、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提前 《劳动合
1、不能胜任工作; 30天书面 同法》第
不能胜任
通知; 42条规定
工作 2、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 2、支付 的6种情形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经济补偿 下不得解
客观情况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金。 除。
发生重大
变化解除 2、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
成协议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7
经济性裁员
• 第四十一条
•
• (1)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 A、依照企业破产规定进行重整的;
•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C、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
•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8
(2)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四川恒成律师事务所 9
(3)优先保留的人员
• A、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法律实务操作案例(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