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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临沂大学2013年计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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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沂大学 2013 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计分办法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以量化赋分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价,量化得分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量化内容包括学历( 学位) 与教龄( 工龄)、职业道德与社会工作、教学(业务)工作、科研工作四项内容,四项得分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教学科研并重型为 10 %、 10 %、 40 %、 40 %; 教学为主型为 10 %、 10 %、 60 %、 20 %;科研为主型和应用服务型为 10 %、 10 %、 20 %、 60 %。各单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与教龄(工龄) 、职业道德与社会工作两项进行评分,教学(业务)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考核由各学科组负责量化赋分。四项得分由各学科组汇总,按得分高低对申报人员排序,并予以公示。一、学历(学位)与教龄(工龄) 积分项目分值学历(学位)分博士学位 80 硕士学位 60 未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双学士学位人员 50 学士学位 40 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大普生 30 专科生及以下 10 2 教龄(工龄)分 1教师系列教龄每年计 1分。 2非教师系列。从事本专业工作每年计 1分,非本专业工作每年计 分。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年计 2分。注: (学位)只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 (工龄)时,脱产一年以上的进修学习时间要扣除。二、职业道德与社会工作积分项目分值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0 社会工作:学业(学位)导师、教研室工作、班主任等 70 注:,由本单位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职工分别予以打分(按满分为 30分打分),取平均值后各按 50% 计算。由于个人原因给学校或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职业道德考核以零分计。不遵守校纪校规(含各学院规章制度),出现较大教学事故、工作失误或给学校造成较坏影响者,职业道德考核每次扣 20分,扣完为止。 2. 社会工作考核根据担任学业(学位)导师、或班主任、从事教研室工作等的实际情况赋分(按满分为 70分打分)。 3. 另外, 聘任现级职务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按最高一项荣誉额外加分,即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 15分,市厅级加 10分。三、教学(业务)工作(一)教师系列教学工作积分表积分项目分值授课门数:申报教授、副教授者,聘任现级职务以来(下同)每学年(下同)讲授 2 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申报讲师及以下者每学年讲授 1 20 3 门及以上,计 20 分;缺少者按缺少数额减分。规定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计算) :由教务处公布“规定教学工作量”, 达到规定工作量计 30 分;每少 5 课时减 1 分。 30 教学质量:聘任现级职务以来, ①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等级每次加 5 分,良好等级每次加 4 分,合格等级每次加 3 分,不合格等级不加分,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无评价等级的学期按良好等级对待。②主持 1 个校级教学项目(精品课程、双语课程、特色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教研立项、教学名师、实践创新型教师)加 10分; 主持 1 个省级教学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教研立项、教学名师)加 20分;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5、 12、9 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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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