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事局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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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事局文件吕梁市人事局文件吕人字[2005]136 号吕梁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 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的切身利益。为了使技术工人人才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及〈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工字[2002]3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统一管理, 便于操作的原则, 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岗位设置工人技师岗位的设置,严格按省人事厅下达给我市的岗位职数, 各工种保持相对平衡, 实行动态管理, 不具体给县(市) 或市直单位划分, 由市人事局统一调控使用。技师职数随人员流动, 聘任技师职务的工人, 因工作需要在本市范围内流动的, 调入新单位后, 继续从事原聘任工种工作的, 其所占职数随之转移到调入单位, 调入单位可予以直接聘任, 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 办理续聘手续。若调入单位有正当理由不予聘任的, 或调出本市的, 其所占职数按自然减员处理。二、任职资格人选的确定技师任职资格人选, 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工人技师考核成绩合格者中确定。根据考试成绩、资历、贡献、学历等情况,综合量化打分, 各工种在划定的职数限额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任职资格人选。(一)拟聘技师任职资格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坚定,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社会公德,技术精湛,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 、符合人事厅晋人工字[2002]31 号文件规定的技师任职条件。 3 、拟聘前,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 (二)综合量化打分的具体办法(满分 100 分) 1 、考评( 60分) :技术考试理论成绩的 60% 。 2 、资历( 20分) :工作年限满 25 年者计 10 分,男同志每增加一年工龄加 分,女同志每增加一年工龄加 1 分,最高不得超过 20 分。 3 、贡献( 10分) :由于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奖励并保持荣誉者。①获得一次县(市)委、政府奖励的加 3 分; ②获得一次市级劳动模范及相当奖励的加 6 分; ③获得一次省级劳动模范及相当奖励的加 10 分。贡献分最高计 10分 4 、学历( 10 分) ①具有高中学历者加 3 分; ②具有中专学历者加 5 分; ③具有大专学历者加 8 分; ④具有本科学历者加 10 分。三、聘任管理凡参加全省组织的工人技师技术等级考核成绩合格者, 均可取得《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合格证书》,综合量化打分在我市划定的职数分配范围内的人员, 并经省人事厅批准, 才可取得《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一)取得《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者, 单位可以颁发《聘任证书》予以聘任,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聘任期限一般为 1-3 年。(二)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办理续聘手续。(三) 受聘技师, 不再从事原聘工种者, 应予解聘, 解聘后按同等条件高级工管理。(四)受聘技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 、有违法违纪行为,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 、工作不努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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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