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案例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2005-12-14 1、“苗毅韧牌胰衡片”食品广告(广告主: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 该广告使用“大约有 % 的糖尿病人病情得到控制, 89% 的糖尿病人胰岛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 持续用药 6 个月后, 糖尿病惊现 36% 恢复正常”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属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 误导消费者, 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2、“久治不愈的糖尿病和并发症,哪里能治愈”医疗广告(广告代理公司:昆明平凡广告有限公司) ,该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使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广告主: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4、“唐乐舒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主:曲靖开发区唐乐舒经营部) ,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内容中利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 夸大保健食品广告的功能, 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5、“康华夜话? 性情空间”医疗广告( 广告主: 昆明康华医院), 该广告中宣称的“拥有最新从德国引进的 BAT 光离子动态检测系统”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6、“攻克失眠抑郁顽症难关、展现高科技医学( 中医治疗失眠、抑郁症、植物神经紊乱)”医疗广告( 广告主: 云南中医学院附设中医医院) ,该广告中宣称的“科学研究表明,不睡觉只能活 5 天,不喝水只能活 7天”的内容, 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 误导消费者, 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7、“治好肝病阳转阴后付款”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明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8、“治愈肝病阳转阴只收 380 元”医疗广告(广告主:黄土坡健民门诊部) ,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9、“新电解导融技术成功治疗前列腺疾病”医疗广告( 广告主: 航空门诊部) ,该广告中宣称的“在全国三百余家大中型医院临床应用,已让数万例患者得到康复”、“数小时达到治疗目的”的内容, 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误导消费者, 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10、“华佗银屑王”药品广告( 广告主: 吉林省银诺药业有限公司) ,该广告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宣传治愈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i 贴吧新浪微虚假广告日益成为危害老百姓消费环境的一大“罪魁祸首”。 200 6 年,浙江省累计查处虚假广告案件 1892 起,其中,医疗、保健品虚假广告案所占比例超过四成,已成为虚假广告两大主要源头。昨天, 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向外界公布了 2006 年十大虚假医疗广告案。案例一:省工商局移送全国虚假医疗广告第一案浙江杭州华夏医院的广告曾编造了这样一个医学界的“神话”: “香港衡调节微创手术’, 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 术后无需长期服药。只需一次手术, 还您终身健康。”在这则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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