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docx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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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万子营民族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展开,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
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拟订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学生社团展开活动,一定恪守国家法律法例和校规校纪。
、学生社团要依据自己特色,联合我院实质,踊跃创新,展开丰富多彩的活动。
、社团活动前要拟订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展开的活动计划,报学校大队部审查。经审批赞同后,各社团才能履行活动计划。
、各社团展开活动重要扣社团主旨,以提升社团会员的技术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展开有悖于本社团主旨的活动。
、社团活动要切合大部分会员的兴趣和意向,能调换大部分会员参加的踊跃性。
、社团不得展开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当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行
、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以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赞同组织社团活动的,追查当事人责任。
、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展开活动的,一定在上交大队部存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获得大队部或学校的赞同;如属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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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特别状况的活动(含出门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大队部提出版面申请,经大队部和学校审查赞同方可展开。
、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第一向大队部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竞赛及其余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余单位或校外集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4)、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内容的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礼拜前提交以下书面资料,管理
部门审查赞同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办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址、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状况;指导教师建议;组织方式;
、学生社团不可以创办收取花费的培训班、学习班。
、社团展开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一定经过大队部赞同。未经允许,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别状况须经大队部和学校报上司管理部门赞同方可组织展开。
、活动负责人要兼顾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次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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