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蚌埠市司法局.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 蚌埠市司法局一、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名称:蚌埠市司法局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二、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 1997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大 2006 . 3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国人大 行政法规 1 法律援助条例管理办法司法部 2005 .9. 30 2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 2005 .9. 30 3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 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 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处罚(共 33 项) 1 、律师违反执业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 、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 2 、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 3 、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4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 5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6 、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7、私自接受委托, 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收受委托人财物,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 8、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 9 、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10 、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11 、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2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违反执法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 、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2 、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3 、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4 、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5 、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1 、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2 、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3 、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4 、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5 、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4、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5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规定的收费标

蚌埠市司法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rh53719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