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管理实用制度.docx公司证照管理实用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实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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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管理实用制度
公司证照料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增强对公司有关证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和高效使用,防备不用要的经济纠葛和损失。经公司研究,特拟订本规定:
二、证件的使用
1、证件的范围
公司各项资信证书:
《营业执照》、《建筑业公司资质证》 、《安全生产允许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质量管理系统认证》 、《社会保障登记证》 、《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安装证》 、《安防证》等。
公司各项个证人书:
《职称证》、《建筑师证》、《消防施工员证》 、《特种设施作业人员证书》 、《九大员证》等。
证件的保存
公司各项资信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和个证人书均由
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一致管理,并成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和
《证件借用登记表》 。
确需长久借用公司资信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一定填
写《证件借用审批表》 ,经公司经营副总同意,并肩负管理、
使用、送还的责任和义务。
证件借用程序
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资信证书和个证人书须填写
《证件外借登记簿》经经营副总同意后,由专人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借用手续。特种设施安装允许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还需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经办人应为公司正式职工,并按规定使用、保存好证件及资料。
各种证书的借用限期原则为:长沙市内 2 天:长、
望、济、宁四县 3 天;省内陆域和省外交通便利的地域 5 天;
其余地域 8 天。如期送还,押金如数退还,逾期末送还的交滞纳金每本每日 20 元(从押金中扣除) 。证照破坏严重的将押金所有扣除,若有丢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借证人所有肩负。
中标项目如需压证,须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同意;所压证件在项目完工查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科技部辅助办理解锁手续。
证件使用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为了规范各项证件和资料的管理、使用,常常性借证单
位需一次性缴纳固定押金 3000 元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个人借证需缴纳 200—1000 元至有关部室。
所有证件的借用一定准时送还,如需缓期一定经有关部
室同意。如未经同意迟延送还的, 每延缓一天罚款 20 元 / 本,
直接从押金中扣除。如固定押金累计扣除超出
3000 元后,
责任单位需在 10 内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续交锋续。
逾期 10 天未送还或不准时送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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