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农村公路的管养实践与思考摘要本文较为全面地介绍高邮市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所形成的组织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成效显著,为“扬州第一,省内一流”,同时提出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作出思考和建议。主题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践思考建议 1 概况高邮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江苏省中部, 里下河平原地区,辖21个乡镇、园区, 其中菱塘回族乡为全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有 284 个行政村, 总人口 83. 2 万人,面积 1963 平方千米。自 2003 年交通部提出“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的号召以来, 该市紧抓机遇, 强力推进, 农村公路( 包括县道、乡道、村道) 得到了飞速发展, 全市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建成。至 2010 年底, 全市公路通达里程 2490 千米, 农村公路里程达 2312 千米, 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 % ,有效改善了全市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 促进了该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该市县道公路由市公路管理站负责管养,共 16条, 里程为 千米, 其中二级公路 千米, 三级公路 千米, 四级公路 36 千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 千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 千米, 未铺装路面 1 千米。全市乡村道公路由各乡镇、园区负责管养, 里程为 千米, 其中乡道 千米,村道 千米。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3 年来, 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调动各方积极因素, 积极开展管养业务培训, 强化行业形象建设, 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新轨道, 实现市局提出的“扬州第一, 省内一流”目标要求。 2 改革管养体制 建立管养组织体系根据 2007 年底市政府出台的《高邮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了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全市各乡镇全部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乡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辖区内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还加强了乡镇公路站的基础建设,要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配备 2-4 名管理人员;每 4-6 千米乡道、 5-7 千米村道配备一名养护工。二是明确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承担全市的县道公路管理养护和乡村道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行业管理职责。过去, 全市县道公路管养工作分两块进行, 即一块为高邮市交通局直接负责的部分县道管养和乡村公路管养的指导、督查和考核,这部分县道由其下属单位交建公司具体承担养护;一块为隶属扬州市公路处的高邮市公路管理站负责部分县道管养, 由其脱钩改制的高强公司承担具体养护。这种公路管养模式, 缺少统一指挥、统一标准, 多头管理, 管理力量分散, 资源浪费严重, 效果也不明显。高邮市出台加强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意见, 整合了市交通局与市公路管理站的管理力量资源, 全市所有县道统一归口委托市公路站管理。高邮市公路管理站增设农村公路管理股, 具体履行上述工作。统一管理后, 县道仍由这两家公司养护,重新划分管养范围,引入了竞争机制。三是两家路政机构合二为一。即将原先分属扬州市公路处、高邮市交通局的两支路政机构合二为一,统一使用“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称号, 受大队统一领导。原“乡村路政”两个中队分别编列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三、四中队, 专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这在全省也是第一家。四是建立辖区路政中队。在全市现有 7 个辖区交管所增挂路政中队牌子,负责辖区县、乡道公路的路政巡查工作。高邮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一下子从扬州全市改革最难、阻力最大变为改革最快、运作最好的,推进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向深入,更好地服务了高邮全面小康建设。 健全管养资金渠道该市制定了《高邮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乡财县管”和报帐制。即在市交通局设立“高邮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中心”,开设高邮市农村公路管养资金银行专用帐户,在市专户内设立 21 个乡(镇、区) 乡村公路管养资金分户。对各乡(镇、区) 分户管养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节约归己、超支不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建立健全了稳定的养护管理资金渠道。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该市县道公路的小修保养由市公路管理站每年与两个养护公司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依据《高邮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考核标准》、《高邮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考核细则》,对基价类项目按“总价承包, 缺陷扣减”, 单价类项目按“质量控制, 计量支付”的方法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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