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成立健全(以下简称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制,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防范流动性风险产生的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影响, 保证本行经营持续发展, 特拟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要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及《河南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对突发性支付风险进行预防、预警和处理。
第四条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本行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当,副组长由主管业务的副行长担当,成员由总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当。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行发生流动性危机时组织、协调解处理工作。 拟订本行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时, 组长启动本应急预案, 实时处理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流动性风险的预测, 出现风险实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五条 流动性风险事件的预防和预警内容:
(一)客观预测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积极采取应付举措。根据需要按日、 月、季对本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进行监测, 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成因进行剖析,实时发出预警信号,寻求应付举措。
(二)提高流动性管理的主动性、 预示性。在原有的流动性监管周期的基础上,将现金流错配细化到每一天以及每一类流动性储备财产。
(三)加强全行财产欠债比率管理, 实现财产与欠债的合理匹配。预测未来时段财产欠债构造状态, 测算财产欠债比率, 调节财产欠债构造,优化财产欠债状态, 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最正确组合,达到财产欠债总量、 期限匹配,合理安排贷款投放的频率及规模。
(四)定期剖析潜在存款变动, 防备存款流失。剖析存款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的变化对本行的影响, 计算存款偏离度; 剖析存款准备金率持续上调对本行的影响; 剖析贷款未按预期收回或不良贷款增多对本行的影响。
(五)提大名誉风险的应变能力。 拟订预案,模拟名誉风险情形,开展操练;成立客户投诉监察平台, 从维护客户关系、 实行见告义务、实时为客户解决问题、保证客户合法权益等方面实施监察。
(六)加强业务创新, 既增加本行的竞争力, 又拓宽本行资本根源渠道,加速资本周转,降低流动性风险。
(七)监察存、贷款户变化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如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情况明显增多,存款大户集合清户转出资本;超过贷款总额 2% 的客户资信下降,短时间贷款集合出现不良。
(八)本辖区发生自然灾害或公共卫惹祸件, 应实时预测涉及本行影响程度,造成不稳定或受危害的程度。
(九)定期不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提高本行应付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六条 流动性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发生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应依法、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遏止事态发展。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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