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根据教育系统关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三阶段( 201 2 年)要求,为认真做好今年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工作,提前谋划好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把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 扩大) 会议和全国、自治区和地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 立足教育实际, 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 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回顾“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教育发展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六史”( 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 宣传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的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 凝聚起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今年主题教育活动的时段划分是: 第一时段:从现在到“五一”前,围绕学习宣传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地委( 扩大) 会议精神等, 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围绕“两个共同”为主题,以“文化教育发展年为”载体, 大力弘扬和培育“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大力唱响“三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及“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意识”、“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充分认识我国改革开放和新疆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增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共建美好家园。第二时段:从5 月到 8月, 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 扎实开展“第 29 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打牢各族师生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1 周年, 深化“六史”教育, 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第三时段:从 9 月到年底,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 62 周年和辛亥革命 101 周年, 开展各民族共庆党的生日、共祝祖国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兴起“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热潮。二、活动内容(一) 开展“六史”教育。地教育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2012 年) > 的通知》, 就开展中共党史和中共新疆地方史做出了专门部署。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 落实教育内容。发挥本学校人才资源优势,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 开展“六史”专题教育, 引导教育系统各族党员、干部、师生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学校要切实按照《通知》( 塔地教传[201 2] 53号) 要求, 发挥课堂主渠道、课后主阵地作用, 充分利用德育、历史、语文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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