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补偿原则表最新
交通事故补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予以受害者补偿所包括项目,重要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在补偿项目方面和补偿原则方面贯彻了全面补偿原则。其中补偿项目方面增长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补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贴费”。详细体当前《人身损害补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补偿项目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补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涉及: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补偿原则表
二、交通事故补偿原则
(一) 普通车祸补偿原则
1、医疗费补偿原则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要支出费用。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依照医疗机构出具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拟定。补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医疗费补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数额拟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康复费、恰当整容费以及其她后续治疗费,补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依照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拟定必然发生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医疗费一并予以补偿。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在医药费等详细损失上采用差额补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补偿多少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用定型化补偿原则。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费用”。定型化补偿不考虑详细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补偿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拟定固定原则补偿原则。
2、误工费补偿原则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工作、劳动收人补偿费用。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依照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拟定。误工时间依照受害人接受治疗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拟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按照其近来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来三年平均收人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似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补偿解释》对实际支出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补偿办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解决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当事人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要是受害人实际减少,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所有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补偿原则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她人协助而付出费用。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依照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拟定。护理人员有收人,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参照本地护工从事同级别别护理劳务报酬原则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以参照拟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依照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拟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受害人定残后护理,应当依照其护理依赖限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状况拟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拟定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祈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若属确需继续护理,法院应当判令补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拟定护理期限,而补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所有护理费,多余护理费应否返还?咱们以为,因判决拟定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畴内作出,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就多余护理费,受害人继承人不负有返还义务,补偿义务人也不得祈求返还。
4、交通费补偿原则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用于交通费用。
《人身损害补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依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交通费普通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车旅费原则支付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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