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
2 / 7
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迁移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13年9月15日到2014年1月6日,对坟墓进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13年9月15日-2014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整体迁移至村平房村民组的退耕还林林地范围内,由乡建设办统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统一迁移安葬。
五、整治坟墓补偿
按规定时限自行迁移异地的坟墓补偿标准:单坟,每座补偿人民币400元;双坟,每座补偿人民币600元;
六、整治实施步骤
坟墓整治工作从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
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
2 / 7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8日)。
召开坟墓整治动员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发布整治坟墓通告,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登记造册阶段(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9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坟墓户主在20天内到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村。
(三)核实确认阶段(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户主登记的坟墓,对照调查摸底时的坟墓登记等原始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经坟墓户主签名确认。
(四)整治迁移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6日)。
对已核实的坟墓进行异地迁移,对查找不到坟墓户主的坟墓或逾期未办理整治的坟墓,以无主坟墓处理,由乡村组织人员强制平整,美化绿化。
七、工作措施
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
3 / 7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建设的副乡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宣传发动、迁坟公告发布等;调查搬迁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等、规划建设组,组长:,成员:、,负责迁坟后的土地平整、绿化等;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安全保卫、法律政策解释等;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车辆等保障,做好消毒、灭菌等;效能督查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实行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
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