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政府的治理”:西方理论的适用性及其边界——以明清时期的南方社会组织及其公共服务为例王向民【专题名称】管理科学【专题号】 C3 【复印期号】 2014 年 09期【原文出处】《学术月刊》(沪)2014 年6 期第 138 ~ 150 页【作者简介】王向民,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中国的崛起必然伴随着概念与解释体系的发现与重塑,而国家建设(state building) 的核心命题是,在一个地域庞大、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里,国家或政府权力应当扮演怎样一种角色, 不应当做什么?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应当如何清理, 社会组织能否有效提供公共产品, 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是否具有传统的基础?现有的解释大多从西方研究中的“没有政府的治理”概念与理论加以阐释, 那么, 它有多大的解释力, 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有怎样的不同?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明清时期的南方社会组织及其公共服务为例, 论证源自西方的“市民社会”与“公民社会”概念在中国的适用条件与解释边界。没有政府的治理:问题的提出“没有政府的治理”, 像近代以来的其他命题一样, 具有浓烈而清晰的西方学术背景, 是几种西方——尤其是美国——社会科学理论合流的中国因应。首先, 作为明确提出者, 罗西瑙主编的专题著作《没有政府的治理》, 讨论超越权威性统治的全球治理理论, 强调去除强制服从关系, 建构协作、参与和互动的模式。其次, 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治理理论的兴起, 尤其是企业化的政府改造及政府再造理论等理论的推动, 强调市场与国家的分立, 政府应当向企业学习, 建设企业型效率政府。进而, 在公共管理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 形成了多中心治道理论, 强调 NGO( 非政府) 组织、非营利组织或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合作功能。最后,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或市民社会理论, 尤其是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大行其道, 公共领域或社群社区成为不同学者的关注中心。这些围绕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共同建构起“没有政府的治理”这一宏观分析框架。“没有政府的治理”理论, 漂洋过海来到中国, 激起了理论界的强烈回应, 以两种面貌盛行于两个研究领域, 以期建立中国“市民社会”的历史经验与“公民社会”的政治发展。首先, 市民社会分析框架下的晚清社会史研究。继“近代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西方命题中国因应之后, 史学界自 1990 年代初就开始热烈讨论“晚清以来的中国市民社会”问题。西方汉学家或支持或反对地提出国家与社会或市民社会的分析框架,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美国学者罗威廉(William Rowe) 的“汉口研究”两部曲, 他从大量史料出发深描传统中国民间社会的生活状态,认为至 19 世纪末,中国城市社会已如同西方,渐渐发展出欧洲资产阶级初期所特有的“公民社会”及“公共领域”。在市民社会分析框架之下,大量研究者将家族、会馆、行会、寺庙道观等社会组织放置于西方“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框架下加以审视, 晚清民国时期俨然形成了类西方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但是, 史家注重描述的学科本能也使他们展现出较多的清醒与谨慎, 引起了一场将西方理论运用于近代中国研究的解释力争论。其次, 因应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没有政府的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分析框架与政策议程。第一, 从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演进看, 国内学界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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