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标准.doc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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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标准
.专业 .专注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 ,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
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 、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 :基本型(1A)、提高型(2A )、先进型( 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相适应 。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 :供配电系统 ;电力、照明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
及联动控制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 ;建筑设备监
控与管理系统 ;家庭智能控制器 ;线路敷设及防雷 、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 3 章表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
规定,消防电梯 、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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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 、 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
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
10 层至 18 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住宅小区的 10kV 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
住宅小区的 220/380V 配电系统 ,宜采用放射式 、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 ,应采用 TT、 TN-S 、TN-C-S 接地方式 ,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 ,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 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
值宜为 300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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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 250 ~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
作值宜为 500mA 。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 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
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 ,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
本款 1)、 2)项设定 。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 ,只应作用
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 ,还宜
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 ,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 ,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 40A 时应单相供电 ;
计算负荷电流大于 40A 时应三相供电 。
11 当每户住宅采用单相供电时 ,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两极 ;当采用三相供
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三极 。且应设置自复式过 、欠电压保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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