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发〔 2000 〕 13号) ,制定本规划。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在城市深入开展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 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龄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广大老年群众坚持老有所为, 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老年群众,不断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进步, 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为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 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 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供给不足,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认真解决。“十二五”时期, 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 2011 年到 2015 年,全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将由 亿增加到 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 860 万; 老年人口比重将由 % 增加到 16% , 平均每年递增 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 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 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 20年, 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 2030 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 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抚养比较低的有利时机, 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龄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 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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