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函〔 2012 〕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 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 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老龄政策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养老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达到了 37 个,参保人数达 840 3 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 在全同步增长机制, 并将低保范围向贫困老年人倾斜。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应率达到 60% 。统一建立和完善了百岁老人保健津贴制度,部分设区市、县(市、区)探索建立了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 94 46%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 全省新建县建县管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580 所, 床位达到 157 万张, 集中供养能力达到 61% , 超过全 1倍; 民办养老机构迅猛发展, 床位总数达到了 3 25 万张。居家养老服务稳步推进, 11 个设区市和 36 个市辖区, 全部构建起以“为老服务热线”和“一键通紧急呼叫”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优待证》实现免费发放, 7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全部落实。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较快发展,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省建立各类老年学校 1300 多所,在校学员达到 22 万余人。“十一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待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 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老年人口增速加快。据第 6 次人口普查,截至 2010 年我省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934 万, 占全省总人口的 13% 。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老年人口将以年均 3% 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到 2015 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达到 1080 万,占全省总人口的 15% 。二是高龄老人增速加快。 2010 年全省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为 98 万人, 占老年人总数的 10 5% , 预计到 2015 年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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