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来源: 荆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4-24 15:35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加强竞技体育精兵梯队建设,积极促进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实现湖北省政治、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的科学、创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体育局、荆州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体育协会及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8月在荆州市举行(具体日期待定)。部分项目分散在省内市、州、县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举行。
三、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高等院校、省直体校、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18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跳水、赛艇、皮划艇、田径、游泳、射击、足球、篮球、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
(二)全民健身类(47项):
1、高等院校(13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桥牌、定向越野、游泳、体育舞蹈
2、少数民族(6项):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押加、民族式摔跤、三人板鞋
3、公安民警(2项):射击、游泳
4、农民(4项):中国象棋、舞龙、钓鱼、农趣田径
5、职工(16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桥牌、围棋、中国象棋、体育舞蹈、门球、健美、健美操、巴山舞、柔力球、健身气功、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
其中乒乓球、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由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竞赛;其它项目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竞赛。
6、残疾人(6项):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
五、表演项目
特色展示:全民健身类设置表演项目,参赛单位根据“一地一品”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组队展示,具体展示办法见单项规程。
六、运动员资格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具有湖北省籍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以第二代身份证为依据)的适龄青少年儿童。骨龄检测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2、非湖北籍运动员必须是2013年1月31日以前在国家体育总局代表湖北注册的运动员(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凡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运动员不得参加竞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十四运周期运动员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11〕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5、市州输送到省直体校的运动员实行双重注册,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省运会。
6、运动员资格注册由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
竞赛规程总则
[1]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加强竞技体育精兵梯队建设,积极促进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实现湖北省政治、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的科学、创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体育局、荆州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省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体育协会及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8月在荆州市举行(具体日期待定)。部分项目分散在省内市、州、县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举行。
三、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高等院校、省直体校、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体育青少年类(18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跳水、赛艇、皮划艇、田径、游泳、射击、足球、篮球、排球、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
(二)全民健身类(47项):
1、高等院校(13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桥牌、定向越野、游泳、体育舞蹈
2、少数民族(6项):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押加、民族式摔跤、三人板鞋
3、公安民警(2项):射击、游泳
4、农民(4项):中国象棋、舞龙、钓鱼、农趣田径
5、职工(16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桥牌、围棋、中国象棋、体育舞蹈、门球、健美、健美操、巴山舞、柔力球、健身气功、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
其中乒乓球、健排舞、大众体育创编由省总工会负责组织竞赛;其它项目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竞赛。
6、残
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