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问题体会
内容预览: 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党性修养优劣和组织观念强弱的外在表现。日前,笔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随着党员流动的频繁、就业方式的多变,不少党支部(党小组)的党费收缴工作与《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收缴基数不足。一些农村党支部不论党员收入的高低,“一把尺子量到底”,要求农民党员一律执行“每月2角”的交纳标准,包括村干部、个体业主、农民经纪人;一些企事业单位以加大考核力度为由,拿出工资中相当大的部分用于考核,年终兑现,降低了党员职工的“每月固定收入”,变相减少了交纳党费的额度;一些党组织“调资不调党费”,不能同步调整党费收缴基数,不能及时补收因增资因素而应增缴的党费;一些地方实施了“离退休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属地管理”的举措,有效解决了这部分党员“过组织生活难”的问题,但也有一些党员“入乡随俗”,按一般农民党员的标准交纳党费,打了折扣;一些“口袋党员”、“下岗党员”很少回“家”参……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服务,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服务,即可快速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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