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制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V10.doc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正常用车,促 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降低经营成本,使用和调度好公司现有 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车辆管理实行“统一调度,专人负责”制,并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副总级别以上领导公务用车(如接送客户、拜访客户、出差接送机场、 车站等)。
公司员工公务用车(如财务大额存、取现金)。
一般性事务不得使用公车,各部门根据自身预算确定交通方式。
第四条车辆管理
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由专职司机驾驶。
未经批准专职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司机不得擅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用车费用由办公室每月分摊至各用车部门自行负担。(用车费用计算及分摊 方式见附则)
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司机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 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 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申用程序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负 责人核准后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交由办公室调派。申请单上内容要填写完整。
办公室车管员根据用车情况进行统调后,通知申请用车人持申请单和司机联 系出车事宜,司机凭申请单出车。
如有急事需当天用车者,应向运行管理中心负责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
调配。事后需补办手续。 无“车辆申请单”擅自出车者,相关人员部门应予惩 处。
车辆使用途中,司机应按照派遣目的地路线行驶,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保证 行车安全。用车人员不得私自更改路线,不得做妨碍行车安全事项。其间,若有 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如乘车人不听劝阻发生的违法罚款,则由乘车人 承担。
派出车辆如中途有其他事,改变行车路线的,需经运行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 事后补办手续。
出车过程中如有过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时,费用由司机代付,用车人须 在票据签字确认。
第六条车辆保养
为了维持机车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专职司机应定期给车辆进行检查及保 养。
专职司机应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并要确保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的交付。
专职司机应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由于驾驶者使用不当,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全额由驾驶 者负担。
由于专职司机疏于保养,致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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