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销售款责任书
责任人:
所属部门:
责任金额:20万元
责任人 ,属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销售总监 职务,为全面完成2021年的业务销售以及回款事宜,兹承诺:
公司为责任人的客户,但因该客户累计拖欠公司20万元的款项未支付,根据公司政策,责任人属于未完成业绩指标的情况,应被罚款,现责任人承诺: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将 公司拖欠公司的20万元款项追回,否则,该20万元的款项由责任人本人向公司缴纳。若本人无法缴纳的,公司可直接在本人的工资以及销售提成中累计扣走20万元。
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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