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台州学院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同学:
你在 学年第 学期获得的学分未达到 13 学分,根据《台
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学业警示,并将通知你的家长。
累计两次受到学业警示的, 将给予退学警示。 希望你以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调整学习进程,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被送达人签字。 )
送达回执
我已收到学院送达的学业警示通知书。
被送达人: (签字)
年 月 日
学业警示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学生本人或家长,一份由所在二级学院留存。
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学业警示、退学警示通知书
送达程序依据《台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执行。
台州学院学生退学警示通知书
同学:
你累计两次受到学业警示的, 根据《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退学警示,并通知你的家长。
若再次出现学期学分未达到 13 学分的情形,将给予退学处理。希望你以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调整学习进程,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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