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川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doc制川乌查验标准操作规程
制川乌查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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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川乌查验标准操作规程
制川乌查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 的:成立查验样品的接收散发的工作程序,使查验样品的接收、散发规范化。
范 围:中心化验室查验样品接收、查验、办理的全过程。
责任者:取样员、化验员、中心化验室主任。
程 序:
1、取样人员送来查验样品和有关文件,中心化验室主任接收时,第一检查查验样
品的量能否充分,而后对文件进行的查对:化验申请单:名称、编号 /批号、代
号、规格等。
2、检查、查对无误后,署名接收,在查验台帐中登记。假如检查、查对发现问题,
应与取样员一同查明原由,正确无误后再接收。
3、中心化验室主任依据查验项目,将查验样品散发给化验员。
4、化验员在查验结束后,将检剩样品退给中心化验室主任,由中心化验室主任退
给取样人员。
5、取样人员负责保存检剩样品,并按期 (一个月 )将状况向质保室报告。由质保室
作出销毁或用于化验方法商讨或用于生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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