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1. 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主管医生于 24 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主管医生须即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随医嘱送至护士站存放)。 2.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收卡后到病区调查、核对、登记,并定期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统计、分析。 3. 凡发现在同一病区三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 科室质控员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防止暴发流行发生,对不及时报告的个人与科室予以一定处罚。 4. 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在转科后已留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登记卡并注明转归。 5. 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 医院感染管理科于 24 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6. 医院感染管理科常规进行漏报调查,漏报与隐瞒不报,予以相应处罚。医院感染流行、暴发处置原则 1. 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协助调查和执行管理制度。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1) 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 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证实有流行或暴发。(2) 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3) 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 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4) 制订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做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5) 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 分析流行或暴发的原因, 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3. 报告主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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