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建立徐州直属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
强事故隐患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徐州直属库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徐州直属库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徐州直属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室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力和义务向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任室报告。
(三)、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全库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四)、各部室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四、事故隐患
(一)、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止生产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库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辖区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三)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部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根据隐患情况(一般隐患2小时,重大隐患12小时)作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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