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银〔2007〕208号
关于印发?徽商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
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标准零售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零售信贷业务风险,总行制定了?徽商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风险管理 信贷业务 管理方法 通知
本行发送:各位行领导,总行各部室。
联系人:刘振,联系 :0551-2667637
徽商银行办公室 2007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
徽商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我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防范信贷业务风险,保证零售信贷业务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第三条 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原那么
〔一〕 差异化管理原那么。指在不同的零售信贷业务产品间实现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不同地区的零售信贷业务也进行差异化贷后管理;
〔二〕 集约化管理原那么。指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按照零售信贷业务产品实行批量化、集中化、规程化管理。
第二章 贷后检查
第四条 零售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方法
〔一〕 常规检查。指结合五级分类方法及贷款违约次数,采用系统批量处理和问题贷款处理两种方式对零售贷款进行贷后检查,常规检查矩阵分布见〔附件1〕;
〔二〕 特别检查。指由总行组织实施的,针对零售信贷产品监控指标异常变动的分支机构进行的专项检查。
第三章 风险预警信息的处理
第五条 对出现风险预警信息的零售业务,应综合分析、判断将出现的信贷风险,形成书面分析报本级行行长或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并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增加贷后检查频率,控制融资总量;
〔二〕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等其他融资业务;
〔三〕要求更换担保或追加抵〔质〕押物;
〔四〕依法提前收回已发放但尚未使用的贷款;
〔五〕依法诉讼并处置抵〔质〕押物;
〔六〕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六条 贷后管理档案归集、整理、分类、保管、使用、保密、销毁应依据本行信贷档案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贷后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贷款行客户经理负有对本行审批发放和经上级行批准、本行发放的零售信贷业务进行贷后管理的责任。
第八条 贷款行客户经理的贷后管理职责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 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贷款行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九条 贷款行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职责
〔一〕对客户经理反映的贷后问题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及时向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反映贷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风险经理贷后管理职责
〔一〕负责定期检查问题贷款;
〔二〕负责风险预警、监测和风险处置预案的制定;
〔三〕负责将重要风险信息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 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贷后管理职责
〔一〕对客户经理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对辖内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直接参与重点客户的贷后检查;
〔三〕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对贷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行长报告;
〔五〕其他与贷后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 分行授信评审部职责
分行授信评审部负责对所辖支行零售信贷业务的转授权管理,并根据分行风险管理部反应的所辖支行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授权动态调整,并报总行授信评审部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 分行零售银行部职责
分行零售银行部负责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通过常规检查方式,集中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第三方风险、产品风险等进行管理,并及时反应至总行。
第十四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对政策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周期性风险进行研究和管理;
〔二〕根据零售资产的总体状况,按照零售业务品种,地区差异,对各分支机构设定不同的零售业务不良比率,并根据各分支机构季度不良比率情况,制定不同的贷后检查频次和贷后检查覆盖面;
〔三〕负责向总行授信评审部反应相关信息,对不良比率超过设定标准的业务品种及地区及时预警,并提出授权调整建议;
〔四〕负责对零售业务部门执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零售业务资产质量情况、“风险管理窗口〞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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