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职工动态管理办法 198 目录 1. 总则 2. 职责界面划分 3. 招聘管理 4. 转正管理 5. 岗位调整管理 6. 竞争上岗管理 7. 借调管理 8. 系统内调动管理 9. 离职管理 10. 附则 199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职工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职工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职责界面划分 综合部是公司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 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综合部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职责: 招聘管理; 转正管理; 岗位调整管理; 竞争上岗管理 借调管理; 系统内调动管理; 离职管理。 3 招聘管理 招聘岗位的产生: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求,各部门在岗位编制范围内, 按照统一表格格式在每月5 日前书面提出本部门人员招聘需求, 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 选择编制月度招聘计划, 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招聘实施: 200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结果,按照岗位要求在公司招聘平台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负责收集简历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完成初审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招聘笔试、面试时间,提供场地,组织招聘笔试面试具体实施。笔试试卷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打印提供, 并负责阅卷及结果统计分析,给出笔试结论。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组织工作, 并负责向应聘者解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通过笔试面试后, 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在 3 个工作日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聘用呈报,待审批通过后,负责及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时到岗后, 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职工登记表( 电子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派遣证;指定医疗机构的入职健康查体证明; 岗位要求相关学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吋免冠彩色照片 2张。所有原件仅作核对之用,核实真伪后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综合部定期组织的新入职职工培训,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有转正资格, 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用人员需在一个月 201 内办理人事档案的迁移手续, 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否则公司将不予录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规定: 应届毕业生或无电厂工作经验( 若有电厂工作经验但不满一年的, 其原工作时间可以视为实习期时间) 的新入职人员视为学员,实习期 1 年(包括试用期两个月)。新入职人员如有电厂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试用期为二个月, 试用期间工资按应聘岗位工资的 80% 发放, 但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通过转正程序准予转正的, 方予录用为正式职工。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或实习期内与转正后工资差额一律不进行补偿; 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之情况者,可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招聘条件: 年满 18 岁的中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符合所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无恶性疾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 符合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本公司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根据应聘人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202 4 转正管理 任何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期满前必须经过转正考核程序方可取得成为公司正式职工的资格。 经考察合格者, 由业务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负责正确填报《职工转正申请表》、《职工转正审批表》,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接到《职工转正申请表》、《职工转正审批表》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巡签, 待取得所有班子成员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转正呈报, 待转正呈报逐级批准后, 依据转正呈报的审批意见执行。 因病事假原因不能按期转正的可以延期办理, 但是延期不得超过试用期的一半,否则视为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予以劝退。 因转正考核未通过、转正呈报审批意见为延期转正的, 可以延期办理转正并重新进行转正考核, 但是试用期(含延期) 不得超过法定试用期上限, 到期仍不能通过转正考核, 视为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予以劝退。 5 岗位调整管理 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需要,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可对公司内部职工岗位进行内部调整。被调整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安排,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工作报到。 公司内部岗位调整程序: 203 由公司统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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