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 谊大酒店制 度规范汇编房务部项目: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文件号: FHF —页码: 共1页,第 1页部门: 房务部生效日期:年月日签发人: 部门经理: 一、在客房拾到遗留物品时,交于客房中心存放。在酒店其它区域发现的,交于酒店保安部。二、如遗失物件中有失物的证件、酒店房卡等,应由大堂副理负责联络失物者前来认领。三、在客人认领失物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遗失物品的类项及特征等。四、联系客房部失物招领处,证实客人所失物件的类项、特征等。五、证实后,通知客房部失物招领处携带客人失物到大堂副理值班台交与认领者,并在失物招领登记本上签字。六、将详情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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