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客运站值班站长室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 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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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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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 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
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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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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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
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公安局处理。
二、失物招领流程
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
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
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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