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工程管护协议
(适用于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
项目承担方: (简称甲方)
管护方: (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土地开垦项目政策,加强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全面竣工后,将项目工程移交项目工程所在地进行管护和维修,为了保证项目管护工作顺利实施,甲方、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本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协议,管护协议如下:
一、管护范围及内容:
项目管护范围:XX项目开发整理的所有地类及附属设施。
二、项目工程管护主要工程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新增(耕地、林地、园地等)面积 公顷。
2、田间道路工程田间主道 (改建) ,回车台 座,错车台 座,排水涵管 座。
三、管护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工程管护内容交付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后续管护工作。管护时间从竣工验收后十日始生效,管护年限为 年。
四、甲方职责:
1、项目竣工后由甲方负责将工程管护内容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和使用者提出的技术问题及时答复;
3、对项目施工质量因素造成的为题在维修期内负责及时进行处理;
4、组织技术人员经常、定期检查工程的使用、保修情况。
五、乙方职责:
1、项目交付后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
2、逐级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单体工程内容;
3、在交付使用后一年,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甲方;
4、项目
xx项目工程管护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