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合同》
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
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 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
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
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
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
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
方的商业秘密, 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 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
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 3 万元计算。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 3 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
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
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 15 日内仍未纠正的, 视作根本违约,
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 违约方仍应赔偿
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
行或履行延误, 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双方均不负责任。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
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 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