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潍城大队六中队潍城大队六中队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现代的科技越来越进步、发达,交通工具也愈來愈先进,希望能帶给消费者更舒适更方便的生活,但是一個完全不尊重路权,沒有交通观念的人, 因为自己的违规,而去影响或伤害到他人,不但沒有公德心,也会造成一輩子的良心不安。我們怎麼可以不重视这个问题呢! 2011 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10812 起,造成 62387 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 10亿多元。其中河北省还发生一起死亡 35人,重伤 1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的交通事故现场发生在徐合高速路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 26 人死亡、 46 人受伤。二、几种常见的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的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 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 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5)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案例: 2010 年8点左右,一辆蓝色东风悦达起亚赛拉轿车,经过昆山市区震川路与樾河路口,在由东向西行驶中撞飞 3名行人,其中俩人当场死亡。随后肇事轿车仍继续前行,在白米开外有撞飞两人,这两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确认之后认定是酒后驾车引起的史上最惨重的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疲劳驾驶的危害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产生生理机能或心理机能的失调,即在生理或心理上产生疲劳,从而机能失调,由此造成交通事故的为数不少,据统计,因疲劳驾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起数的 2 0 %左右,占特大交通事故的 4 0 %以上。疲劳驾驶可以通过自我感觉或主观体验反映出来,呈现操作无力、功能失调、技能下降等心理表现形式;疲劳驾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危害不容忽视;保证充足睡眠、养好饮食习惯、缩短驾车时间、加强休息锻炼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疲劳驾驶。所谓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在行车中,由于驾驶作业使生理上或心理上发生某种变化,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机能低落的现象。一般指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每天驾车超过 8小时,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体力消耗过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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