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11
我所了解的丹麦
——侧重于福利制度的分析
丹麦的社会福利覆盖所有在丹麦居住的人,不分国籍,只要在丹麦的领土上,就享受他们的各种福利。
丹麦的福利建设起步早,税收的丹麦公民可以心安理得、一文不花地享受各种福利待遇。
税收的13%用于教育和科研。丹麦所有的普通学校都是免费的,丹麦人一生可以免费进入小学、中学、预科学校和大学接受教育,这笔钱实际上也是通过公民税收支付的。
税收的9%用于医疗保健;6%用于住房和环境保护;其余的大约30%用于政府其他各项行政开支:行政管理、商业发展、交通、防务、援助发展中国家等。
二、儿童与家庭政策
ﻫ儿童与家庭下策是丹麦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丹麦人认为家庭是儿童成长中最重要的因素,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受教育条件是父母最主要的责任。这与中国人“养不教父子过”的古训不谋而合,丹麦人听了“孟母三迁”的故事也一定会点首称是的。
不过今天的丹麦人已不需要“三迁”,因为丹麦的福利政策已给了每个儿童、每个家庭以充分的福利保障。这种福利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得以保证,一是经济资助,一是建立在人人平等原则之上的社会服务。
在过去的25年间,丹麦的儿童与家庭福利有了长足的发展,儿童获得了更广阔的活动天地,家庭中不仅母亲而且父亲都有了更充足的时间和空间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
(一)法律与组织机构保障
ﻫ丹麦政府高席重视儿童与家庭社会福利,他们的职责是为每一个家庭及其子女创造最佳的社会环境和组织,对父母进行指导和监督,必要时保护那些失去照料或受到虐待的儿童。为此,丹麦社会援助法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应该对本地区18岁以下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当少年儿童遇有困难或对所处环境不满时,地方政府必须对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建议和帮助。”
丹麦社会事务部从整体上负责制定儿童与家庭福利政策,全国275个坟政府负责执行,它们有权制定具体的福利措施。每一个地方政府都设有一个专门机构,由社会工作者、护士、教育工作者等组成,他们保证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
此外,丹麦还于1987年成立了专管儿童事务的部内委员会,作为与儿童家庭福利直接有关的内阁15个部之间的协调机构,因为丹麦政府认为儿童与家庭的生活环境是受到社会方方面面影响的,不应由某单一行政部门管理,而应由各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部内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便是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团结、联系和凝聚力,有效地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丹麦社会事务部直接领导部内委员会,起着该委员书记处的作用。
(二)孕产期福利
ﻫ丹麦妇女在怀孕期间要接受一系列保健检查,初次检查通常由孕妇的私人医生进行,他了解孕妇平时的身体状况,可以为她提供有益的指导,然后把她的情况介绍给助产士,此后的孕期检查由助产士负责。
4 / 11
孕妇临近产期时要参加一次产前学习,由医生态指导进行身体训练并讲解有关知识,以使分娩更加顺利。
产妇分娩可以在医院,也可以在家里,由产妇自己选择决定。无论在医院或在家中分娩,产妇都会有医生和助产士的帮助。丹麦实行无痛分娩法,产妇分娩痛苦不大。分娩时,丈夫可以在产妇身边安慰鼓励她,这种做法可以加深夫妻感情,增强男人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感。
丹麦妇女的产假与我国的有关规定不同。我国规定产妇分娩后开始休假,丈夫不享有假期。丹麦妇女的产假则从分娩前4周开始,产后有24周产假,共28周。妻子分娱乐后,丈夫也有14天假期,可以在家中照顾妻儿。产妇产假中的后10周可以由产妇休,也可以由产妇的丈夫休,夫妻自行选择决定。产假期间工资及其他福利费用照发。
产妇休假期间继续接受私人医生的定期检查。孩子满周岁以前,政府会派出“健康访问者”前来探望几次。这些“健康访问者”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护士,她们为孩子称体重,并向母亲提供哺乳、卫生等各方面的建议。
孩子入学前每年要接受私人医生的数次健康检查。入学后,学校每年一次体检,两件做一次牙科检查。学校还专门组织校正口吃及预防各种疾病的训练。在学生年满18岁以前,所有体检都是免费的。
(三)儿童的日间照顾
ﻫ丹麦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保证每一个儿童享有良好的日间照顾。日间照顾中心的建立及运作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其中2/3直接由地方政府建立和管理,另外1/3由私人组织开办,他们均与地方政府达成了协议,按照统一的原则进行管理。
丹麦妇女就业率非常高,大多数家庭是双职工家庭,因此儿童日间照顾中心在丹麦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半数以上6个月-10岁的孩子都在日间照顾中心进行了注册。加入日间照顾中心的儿童在6个月岁之间占60%,在3-5岁之间占79%,在6-9岁之间占57%。
丹麦的日间照顾中心形式十分多样,大致可以分为幼儿园(3-5岁)、托儿所(6个月-2岁)、校外中心(6-9岁)和年龄
丹麦的福利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