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田铺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教学质量是教育教学的生命线,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 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质量奖惩措施,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领导小组组长:王定桂副组长:唐建定成员: 宁凌宇、谢泽林、曾志明、尹鸿、唐鸿文、李伟雄、周全、谢灿桥、陈小云、匡全芝、陈曾夫、杨启辉、唐文明。二、实施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量化的原则。 3 、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原则。三、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1 、按办学条件和生源状况,将全镇中小学划分为三个层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分别设立权重系数。第一层次:黑中、双中、资东、圳玄、光明、双泉明德、合兴、龙元、金玉亭、兴隆、育才、新塘权重系数为 1。第二层次: 高家、乘梧、坝上、方元、大塘、茶天、双江权重系数为 。第三层次:古塘、玉京、黄桥权重系数 。 2、教学成绩计算方法: 巩固率 20% , 合格率 60% , 优秀率 10% , 人平分 10% 。 3 、承担县级课改任务的实验班的老师,经县验收合格的,所测试科目的成绩第一年提高 5 个名次计算, 至第一名封顶( 第二年后不享受此优惠) 四、教学质量奖项。 1 、单位集体奖。①学校教学质量所有科目学考综合评分, 全镇从高到低, 奖前三分之一名次,第一名 1000 元(初中奖 1500 元) 。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100 元。②毕业班所有科目学考综合评分从高到低奖前奖前三分之一名次,第一名 900 元(初中奖 1400 元) 。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100 元。此两项奖不重复。 2 、班级教学质量奖班级教学质量所有科目综合评分,全镇按教学质量从高到低,奖前三分之一名次:第一名 500 元,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50 元。 3 、单科教学质量奖学考科目教学成绩, 镇统一以班为单位统计, 奖前三分之一名次: 第一名奖 500 元,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50 元。 4 、提高名次奖以上、下学年综合成绩对比, 单科每提高一个名次分别奖 50元, 提高名次奖不超过 500 元。 5 、巩固率奖(只含初中) 年巩固率达 100% 的班级奖班主任 800 元,达 100% 的学校奖学校领导( 1000 元+100 元X 合格班级数)。年巩固率达 98% 的班级奖班主任 500 元,达 98% 的学校奖学校领导( 800 元+50 元X 合格班级数)。年巩固率低于 96% 的班级再流失第一人罚班主任 100 元, 多流失的依次递增 100 元罚班主任。学校低于 96% 的按同样标准罚学校领导。 6 、择优奖(特别奖) 初中毕业生被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每生按 1000 元奖励,奖金分配由校定。 7 、职高招生奖(执行县局奖励政策) 在职高招生中, 获县一等奖的每生奖励 300 元, 获县二等奖励的每生奖励 260 元,获县三等奖的每生奖励 220 元,奖金分配由校定。(未完成职高招生任务 100% 的班级取消该班所有职高奖) 8 、文体代表队奖以片、校为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代表队, 在镇级获一等奖,奖励 500 元, 二等奖奖励 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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