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重点名词解释我们报考法律硕士, 在学习的时候就应该结合具体的事例具体分析, 彻底了解一个名词的具体含义,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法律硕士重点名词解释。 1. 公平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 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2. 诚实信用原则, 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例如: (2005 年真题)48.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 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 而甲方供不应求, 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答案:B。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 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 应当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很明显, 甲方的行为谈不上违反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并非滥用权利,因此也排除选项 C。 3.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 民事法律关系,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5. 财产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 (2005 年真题)31.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B. 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答案 C。本题完全可以借助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的知识点把握。民事法律关系, 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而民法体现了国家意志, 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 都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例外。民事法律关系和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 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 也可以产生违法行为, 因此选项C 错误。选项 D 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法律硕士重点名词解释在上文中已经为大家介绍过了,我们要想使自己的成绩更加理想,就要在平常多多的练习,希望上述的知识可以帮到大家。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 2005 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 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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